2007年2月12日

享樂環境改造計畫(七)

整個計畫的一開始,就已經準備要在房間裡弄個5.1聲道來玩,只是礙於經費的限制,所以這個最終步驟拖了一年才終於實現。

在年終獎金到手後,馬上把所有缺的器材買齊,好實現我的個人小小劇院的夢想。

主聲道使用之前組好的音響來代替,接著就是要找其他聲道的喇叭,其中最讓我煩惱的就是後環繞的部分,不但要找到體積小、重量輕而且最大出力不能太小的喇叭,而且最大限制還是預算問題,原本是打算用家裡閒置的電腦多媒體喇叭,但是想到要調整音量就要拿張椅子墊腳,還要將手抬高到天花板高度才能做到,便放棄了這個方案,決定採用小型擴大機配合小型的被動式喇叭。

最適合的擴大機當然就是車用音響的擴大機了,但是什麼東西只要冠上車用,價錢就可以翻個好幾倍,而可以承受大出力的小型喇叭通常價格也不會太低,後來在網路上亂晃,無意間讓我找到這組:

知名的音響公司JBL替某品牌電腦代工的多媒體喇叭,擴大機跟喇叭是分開的,擴大機放在桌面便能輕鬆控制吊在天花板上那對喇叭的開關於音量,整組重約一公斤,單聲道喇叭重約500公克,而且體積又不大,最重要的是有JBL的加持,可以保證這組喇叭的音質並不會太差,而且價格還不到一張小朋友。

因為原本是搭配品牌電腦出貨的喇叭,所以在側邊有預留可以掛上螢幕用的卡塤,在卡塤上小小加工一下,裝上要用來吊掛用的鐵絲。

之後分別把兩個喇叭掛在房間的兩個角落。

再來是中央及低音聲道,喇叭使用的是幾年前在K-mall買的,派拉蒙的家庭劇院喇叭。

這是低音喇叭。

這是主聲道喇叭。

這個喇叭的原理,是利用主聲道裡三個不同方向的喇叭,再配合上空間的聲音反射,來模擬環繞音效,但是因為家裡並沒有很好的視聽空間,所以試用之後的效果總有些差強人意,於是我決定直接送中央聲道的訊號給它,把這組喇叭當做中央及低音聲道來使用。

這時候一切都準備好了,只差解碼器了。

這台Creative DDTS-100是一台為電腦及多媒體設計的解碼器,在網路上的評價是音質尚可,但是比起發燒級的解碼器,它的價錢算是十分親人了。

在市面上平價且同時具有DTS及AC3雙規格解碼的獨立解碼器很少,,這台更是其中唯一具有三組光纖及一組同軸輸入的產品(其他的頂多只有光纖及同軸各一組)。

在經過幾個小時的佈線整理之後,終於完整了整套系統,先放個Eagles演唱會來過癮一下,順便為這個長達一年多的計劃做個完美的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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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樂環境改造計畫(六)

因為桌面空間不夠大,在音響整組放上桌面後,就必須把原先的17吋CRT螢幕換掉,當時家裡剛好有一台閒置的15吋LCD螢幕,就先暫時拿來用一下。

但是15吋的螢幕實在是太小了,不管是在看影片還是打電動,都少了一份爽快的感覺,而且現在越來越多影片是採用16:9寬螢幕的格式,遇到這類的影片,撥放軟體又會把畫面縮得更小,只要離螢幕遠一點就會看得很吃力。

於是去年資訊月的時候,決定購入一台較大尺寸的LCD。

於是就從資訊展會場搬了這台ViewSonic VG1921wm回家啦。

現在的螢幕應該都符合能源之星的規格了吧。

這三隻鳥一直是我最愛用的品牌。

螢幕下緣的設計很簡單,只有揚聲器跟電源開關。

其他的功能鍵都藏在螢幕的右下角。

背面的曲線很漂亮(給誰看啊)。

整線器就做在支架上。

由左而右分別是電源線座、音訊輸入口、VGA訊號輸入口,因為我的顯示卡沒有DVI介面(而且沒有升級的動力),所以有沒有DVI介面對我而言沒什麼差別(可是價錢有差)。

還有預留防盜鎖孔。

打開電源後開關中央發出微微的藍光。

先用PS2放片FF7 AC來看看吧!

不知道從哪一話開始升級成16:9畫面的海賊王,終於不用再忍受畫面上下兩塊大大的留白了(其實這才是買寬螢幕的最大動力)。

三國無雙四的片頭動畫,正式遊戲的時候,會發現人物都有點發福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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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5日

車禍

昨天(2/4)上午十點四十分左右,在大安路附近找車位的時候,在一個兩條巷道的交叉路口跟一台計程車發生小擦撞,一個小小的擦撞竟然要耗掉兩個小時....

出場人物:

我(本篇主角,以下簡稱我)
保險公司外包現場記錄人員(以下簡稱保,是到現場做記錄以方便理賠的專員)

檳榔男(以下簡稱檳,車禍另一方的司機,從頭到尾一直在咬檳榔)
大塊頭(以下簡稱大,檳榔男車隊夥伴,個頭很高很大)
漏風男(以下簡稱漏,檳榔男車隊夥伴,牙齒只剩兩顆,講話很兇)
黃衣老人(以下簡稱老,檳榔男的朋友,穿著有台北縣交警隊徽章的衣服)
無名司機(以下簡稱無,檳榔男車隊夥伴,出場一下下就退場了)

交警一號(以下簡稱交一,一開始的處理員警)
交警二號(以下簡稱交二,後來接手的處理員警)
機車巡警(以下簡稱機,是騎機車在附近巡邏的年輕員警)
警官(以下簡稱官,看起來階級很高的中年警官)
其他出場警察(感謝大安分局熱情支援)

水果攤老闆娘(以下簡稱娘,事故現場路口一家水果攤的老闆娘)
乘客母女(坐在計程車上卻遇上車禍的無辜母女)
水果攤的鄰居們及其他路人

當時我從復興中學的巷子往南開,在經過事故路口時,因為有一輛車要往東開,於是我便減速並打入一檔滑行,那台車過去之後我就繼續維持滑行要通過路口,但是不知道何時冒出來一輛往東行的計程車,怎麼撞上去的我已經記不得了,那中間的記憶是一片空白,我有記憶的時候車子已經撞在一起,而我也同時踩下了煞車和離合器。

我當下第一個反應就是先拉手煞車,下車一直對對方司機,也就是檳,說不好意思、對不起,因為我知道撞得有點嚴重,八成得報警了,這時水果攤老闆娘走出來,叫我去他的攤子前面拿磚塊來畫線,然後報警,於是我拿了磚塊,請娘幫我打電話報警,這時候檳也下了車,第一句話就說:「開車開這麼猛哦」,我只是繼續說不好意思,沒心思跟他吵別的。

在娘的協助下畫好了線,警察也聯絡好了,但因為我當時沒帶相機,而無法將現場狀況照相下來,我時常在網路上遊盪,知道畫好線之後就可以把車子移開,以免影響到其他的車輛通行,所以我就上車要把車子移到旁邊去,但是因為剛剛碰撞受到了很大的驚嚇,腳只要踩上離合器就一直抖個不停,根本沒辦法好好停車,娘這時候看不下去,跑過來問我是不是新手,怎麼連停個車都停不好,就把我趕下駕駛坐,幫我把車靠邊停在水果攤旁。

停好車後我先走過去事故地點看一下計程車的傷勢,這時候檳剛講完無線電,應該是請附近的計程車來幫忙接他的乘客,放下無線電馬上就嗆我:「你駕照是用買的哦」,我雖然不是什麼飆車高手,有時候連路邊停車都停不好,但是我的駕照可是筆試一百分、路試接近滿分(因為沒看分數,但中途完全沒有任何大小失誤)的完美成績拿到的,我駕照如果用買的,那我看你大概也是,而且你還比我多買一次(多買一次職業小客車的)。

他的車傷得很重,左邊葉子板有嚴重凹陷,左前輪被我撞歪了,我想懸吊應該整組毀了吧;我再走回去看我的車,保險桿右前方傷得很重,整個往內陷,已經有一點變形了,右前霧燈的燈眉被撞爛,但還是勉強掛在保險桿上,車牌也變形了,車牌架應該是整個爛掉,但除了保險桿部分,車體的其他部分完全沒有損傷,引擎蓋也還能正常開合,引擎室看起來沒有什麼異常狀況。

大概看了一下損傷的狀況後,我便先打幾通電話,首先是告訴家裡我出了車禍,然後打電話給保險業務,問了一下我接下來的做法,再來是打電話給已經預約好的沙龍,說我的預約時間要往後延,這時候來了另外一部計程車,載著計程車上的兩位乘客到醫院去。

這時候檳走了過來,就開始問我撞到他的車準備要怎麼賠,這時候很莫名其妙,警察都還沒來也還沒鑑定,你怎麼一口就咬定是我撞你的車,雖然現場狀況是我往你側邊撞,但我可不可以說你在巷子裡開快車衝出來給我撞,一樣的現場如果是這兩種不同的說法,責任判定的結果就完全不一樣了,反正我就跟他解釋說我有保險,保險公司會負責,這時候我還是想要好好地跟他談。

然後我手機就響了,是保險業務打來的,提醒我不要和解,一定要送鑑定,這樣子公司才能依鑑定結果理賠,我掛掉電話後沒多久,檳把他的手機塞給我,說是剛剛那對乘客母女打的電話,我接起手機講沒幾句,就跟對方說:「他的手機很小聲,我聽不到,我給你我的手機,你打電話給我好了。」然後過了一陣子,我的手機響了,是乘客的媽媽打來的,說她們人在國泰醫院,等一下醫生會幫她女兒檢查,因為在撞擊的時候,她女兒的頭好像有碰到車門,我也馬上承諾如果有什麼狀況的話馬上打給我,我一定會負全責,雖然事後想想我除了醫藥費以及一些賠償外,好像也沒辦法負什麼責。

之後過了一陣子有兩台警車來了,分別是交一跟交二開的,交一停下了車,交二問了一下傷者送往國泰醫院去,便開車要去國泰醫院找人。交一下了車,簡單詢問了一下現場的狀況,先拿相機拍了一下兩台車的車損狀況,就要求檳把車移到旁邊,但是檳的車因為左前輪已經被撞壞了,沒辦法動,交一幫他把輪胎放氣後才勉強移到路邊停,再來交一就開始測量現場,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檳叫了幾個他所謂「很懂」車禍處理的車隊夥伴到現場來,於是大、老兩人陸陸續續來到了現場。

在交一測量的時候,檳一直跑到交一的身邊嘀嘀咕咕,一直說我是怎麼樣亂開車、怎麼樣撞到他的,有時候我不小心聽到就會跟檳吵起來,畢竟什麼事情都是你在說,你開慢我開快也是你在說,還要一直強調你已經過中線了,真要講的話,我也已經過中線了,只是我懶得跟你吵這些。

另外我發現這些計程車司機似乎處理車禍的經驗多了,知道要怎麼樣入罪於你讓你處於劣勢,像是檳有一次突然對我大喊:「你講手機吼」,我馬上很大聲地回他:「我手機放在前檔都飛出去了我怎麼講手機」,他馬上就閉嘴了,另外還一直說我開快車,我跟他說我打一檔在找車位我能開多快,他馬上就指著他車子的傷勢說慢慢開怎麼可能撞成這樣子,我還費心跟他解釋說一檔扭力大,我反應來不及所以沒踩煞車,要撞成這樣不是沒可能的,更何況你的車都這麼舊了,誰知道是不是本來就快壞了(當然後面這兩句沒有說啦),後來想想跟他講這麼多他也聽不懂,說不定他只會開車,連扭力馬力都分不清楚了,反正他一心只想要入我罪就是了。

交一測量完之後,跟我們說他要先畫現場圖,叫我們先去旁邊談要怎麼和解,便鑽進他的車子裡專心畫圖了;檳就直接問我我要怎麼賠他,我跟他解釋說他的部分保險公司會負責,但是我的車也得修,我的車又要怎麼賠,他聽到就抓狂了,因為他從頭到尾都認定是我百分之百錯,只想要我掏錢給他,最好連他修車期間的營業損失一起付,我的車要修就自己出錢,別想找他要。然後他從這時候開始,一直到我離開現場,一直都在唸一個奇怪的理論,哪有撞死人還要死人賠錢的道理,我想他的駕照八成是買來的了,連路權觀念都不懂,行人違規被撞死,駕駛的車體損失是可以跟死者家屬求償的,只是台灣都是情理法,情字永遠排在第一位,所以少有人這樣求償的。

後來交二開車回來,說他在國泰醫院沒找到傷者,我便馬上打電話給那對乘客,原來她們本來就是要去國泰醫院看人,就順便在醫院請醫生幫忙檢查一下,現在他們人已經要離開國泰醫院了,我把狀況回報給交二,說他們好像趕時間所以現在要走了,交二就說那就不用去找他們了,他也留在現場協助交一處理。

檳找來的朋友,每個都說是來幫忙的,但在我看來,每個都是來幫忙搶錢的,最先來的是大,他跟檳打過招呼,問了一下狀況之後,就跑來問我:「這個是你撞的嗎?」「那你準備怎麼賠?」在我說明了我的做法之後,加上檳在旁邊用撞死人理論幫腔,大也跟著抓狂了,吼我聲音也越來越大。

老是第二個來的,雖然他身上穿著北縣交警隊的衣服,但我想他應該是義交,而且立場很明顯是偏坦檳那一邊,但他的態度讓我舒服多了,他一直跟我說送鑑定很麻煩的,要搞很久很久,而且警察都希望我們私下和解了,但是據娘轉述,老好像有說過幸好我是在台北市發生事故,如果是在台北縣的話,早就二十幾台計程車趕來支援了。

在被他們三個輪流大聲小聲轟炸過後,我在現場已經有點招架不住了,很想要搬救兵,本來想說我就依著保險公司的理賠程序走就好,沒有一定要保險公司派人到現場來,但是我實在已經受不了這樣子的轟炸,於是還是打電話到保險公司的服務專線,請他們派一個人過來協助處理。之後我跟交二借了粉筆,把剛剛用磚頭畫在地上,已經快要不見的線再補過一次。

在等待保到現場的時間,我還是一直輪流被轟炸,其中包含檳的碎碎唸(他真的很愛碎碎唸,整個過程中嘴沒停過),他會沒事跑來對我大聲兩三句,問我到底要怎麼賠他,這時候我的台詞已經變成一成不變的:「我完全交給警察跟保險公司處理。」被我頂回去後,他又會跑到旁邊去坐著,然後一邊瞪著我一邊唸著:「想玩,我找誰誰誰來陪你慢慢玩。」看來那個誰誰誰不是什麼好惹的傢伙,當時我心裡在想:「要玩,雖然我看起來就是一臉好欺負的讀書人,但是玩黑的我也不是找不到人罩我,要玩法律我也找得到人挺我。」所以我完全不想理會他的恐嚇。

另外大也沒事會來講一下,剛開始都是用輕聲細語要跟我講道理,發現我講不聽之後,又會開始放大音量,其中一次他坐在水果攤門口,問我說:「你怎麼可以先把車移走,應該要等警察來再移。」我回答他:「車禍現場處理本來就是畫好線就可以把車移走,不信我現在去問警察。」此時交一已經不知道在什麼時候離開現場了,交二正坐在他的車裡面畫現場圖,我去問了交二之後回來跟大說:「警察也說對。」大又問:「那自己畫的線可以代表警察嗎,如果畫線的人偏坦任何一方呢?」我懶得回答他這麼沒意義的問題,還是告訴他這本來就是車禍處理的程序,他似乎也不想理我,就跑掉了。

在等待保到現場的中間,突然跑來一個老老的人,牙齒幾乎已經掉光,只剩兩顆了,剛開始我以為他只是一般路人,後來才知道他也是檳找來的,也就是我稱做漏風男的人,他的聲音很大而且很兇,一來就問我把他的車撞成這樣我要怎麼賠,我當然還是告訴他我交給保險公司處理,總之這個人非常兇,但是因為太晚出來,所以也沒講太多話,在他跑來問我話的時候,檳、大、黃三個人也同時圍在我旁邊,被四個兇狠的人圍著問話的感覺真的很可怕,這時候機騎著機車從他們四人後面經過,我還真想把他叫住來救我。在漏問到一半的時候,大插話進來問我:「你覺得你有沒有錯?」我回答:「我知道我有錯。」大:「有錯你就賠錢啊。」我:「但是我覺得對方也有錯。」就這樣,檳又在旁邊碎碎唸著他的撞死人理論,而我們的溝通還是沒有共識。

這時候保終於來了,我先帶著他把車損的相片拍一拍,然後他帶著我到旁邊去寫一些表格,一面在寫的時候,檳一夥人圍了上來,就開始對著保大吼:「你是保險公司派來的哦,那你們打算要怎麼賠。」保:「我只是來現場把狀況記錄下來,拿回去看保險公司怎麼處理。」之後一連串對話我懶得記,反正就在他們嗆到一半的時候,機又騎車機車過來了,他停下車對他們幾人大喊:「你們在幹什麼!」這幾個人馬上放棄包圍保,全部跑到機那裡去找他談話。

在此同時,兩部巡邏車逆向從巷子另一邊衝進來,停在我們旁邊,上面各走下來一個全副武裝的警官,在他們大概了解現場只是車禍之後,又有另一台響著警笛的警車逆向進來,官向他比了手勢要他先離開,在此同時,他們的無線電還不斷傳來是否需要支援的訊息,原來是有這裡的住戶看這裡吵吵鬧鬧,以為發生了搶案而去報警。

這時候兩台巡邏車其中一台先開走了,官留在現場維持秩序,順便把不相干的人趕走,他先問我是不是當事人,然後叫我筆錄簽一簽快點離開現場,我便去問交二,他告訴我大概再五分鐘就完成了,於是我就站在交二的車旁等他。這時候無不知道什麼時候出現了,把計程車停在路邊,加入其他人一起在跟機爭論什麼,然後在官不斷趕人之下,無才很不情願地走向他的計程車,一面指著機跟官吼著:「你們那一個態度很差哦。」官也很大聲回他:「不要廢話這麼多,快開走!」無:「我抱怨一下都不行哦。」官:「快點開走!」無這時正開門要坐進車子裡,又回頭過來對官叫囂:「你們不要官官相護。」官:「廢話不要這麼多,快點開走。」

在這個時候,我終於有獲救的感覺,心中實在是非常感謝這幾個警察,讓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之後,我簽了筆錄,就離開了現場。

最後面再補上一些關於事故的說明,現在一切要等裁決才能確定誰要負多少責,當時我走的巷道算是主巷道,他走的巷道的路口有一個「讓」的標託,所以我的路權會比他大,而且我們相撞的地點是在路口的正中央,也就是兩台車都已經在中線了,而我的右前側的車頭撞到他車子的左側,這是我吃虧的地方,所以責任判定要等裁決。

另外,他們一直要我賠檳的修車費,還有乘客的車錢,甚至還跟我提到他修車期間的營業損失,並且一直要我把所有的錯擔下來,賠錢了事,私下和解,關於我修車的部分,他們認為那是我自已要去處理的,不關他們的事,所以我們雙方在現場怎麼吵都是無窮迴圈,當知道我不想和解要送鑑定時,就一直說鑑定要很久很久,這段期間車子不能營業要怎麼辦,還有鑑定費用誰要出等一大堆爛理由要我放棄,但我當時的處理動作完全是照著保險公司的指示一步一步來。

我這個人吵架吵不贏他們一群人,打架我應該是沒有還手的機會,但是我就是脾氣硬,用這種方法要我認輸,門都沒有。

另外被一群人以這種手法要錢,真的讓我嚇到了,我剪頭髮時一直坐不住,連設計師助理都問我是不是等太久等到不耐煩了,甚至之後開車還是一直在發抖,我覺得想要用這種強勢手法來解決車禍糾紛的車隊,社會大眾應該要抵制不坐他們的車。

至於這是哪個車隊呢,我不方便明講,我只能說是常常上社會版的某計程車車隊。

另外要特別感謝大安分局的員警們,以及打電話報警救我的那個人。

車禍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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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5日

時光膠囊

無意間翻到了那本手記。

當初為了忘掉她而寫的手記。

本來計劃在寫滿一個月後,抄一份副本送給她,告訴她這是我最後的心情,然後說再見。

但在最後一刻我反悔了,我把手記封了起來,並決定再也不會打開看一眼。

就這樣過了四年半。

無意間翻到那個用牛皮紙緊密包住的東西,我並沒有馬上想起來那是什麼,我早已忘了它的存在了。

然後過了幾秒鐘,我想起來了,我知道在牛皮紙下封住的東西是什麼,我知道我為何把它包裹起來,但我不記得內容了,一點也不記得。

有那麼一瞬間,我遲疑了,因為我找不到將它打開的必要性,即使我知道裡面的內容無法再改變些什麼,甚至是我的心情。

可是我也找不到打開它的理由。

但遲疑僅有那麼一瞬間。

我翻了那本手記,整整一個月的心情記事,都是關於她的;每一篇都短短的,我想起我當時如何用這種方法來逼自己忘記她,我想起那段時間我的改變,即使只是些微的改變。

我也想起在我逼著自己連續寫下一個月的心情的最後幾天,感覺到強烈地反感與無聊,當時只希望這一切趕快結束,讓我撐到最後一天,然後讓這本手記,我的心情,跟著她一起從我的生命裡消失。

我是這麼走過情傷的,有那麼一陣子我向人這樣誇耀。

然後我想起了那段時間我犯過的錯、幼稚的心態,我想起了那段感情讓我改變了多少、看清了多少。

我也找不到把它留在身邊的理由。

或許我該把它化做一團灰,或是埋進地底,成為真正的時光膠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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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2日

我想,愛情的本質是生活

大學的時候瘋狂愛上看日劇,甚至有段時間每天要看四五個小時的日劇,我也在那段時間,一一接觸了在日劇迷們心中的經典愛情;或多或少被劇作家所精心安排的浪漫橋段所影響,那個年紀我的腦子裡裝了不知道多少的浪漫想法。

只是那些想法一次也沒有實現過。

畢竟戲劇本身所刻畫的主軸是個愛情故事,即使劇作家可以用自己的經歷或朋友的故事來組合出這個劇本,但仍免不了要虛構大部分的情節。於是每個浪漫愛情故事,如果搬到現實生活中演出,難免會顯得有些荒謬及不切實際。

就如同我常舉的一個例子:你拿束花在一個女生住家樓下等了他一個晚上,假如對方喜歡你,那個叫浪漫,否則就變成了騷擾。這樣的情節如果放在電視或電影上,不知道會打動多少觀眾,但如果在現實生活上演,路人會覺得好笑,當事人會覺得難堪,被追求的女生八成會以為自己遇上了變態。

戀愛世代中有一幕在廣場上用電視牆告白的經典橋段,在現實生活中也有:

電視牆求婚 抱得美人歸

這樣的日劇經典畫面,想要重現,還不是每個人都辦得到的,更何況在劇中木村拓哉可是臨時起義的,並不像這個老兄早就預謀好了。

其他我聽過的浪漫想法還有在海邊用蠟燭排成愛心狀,只怕蠟燭還沒全部點完就被吹熄了一大半;在空地上排字用火燒,說不定告白秀還沒結束警察就出現了。

我曾想過,如果是在學生時代,或許真有足夠的瘋狂,能夠享受到這樣純粹浪漫的愛情。只是學生時代早已過去,這個假設已經無法驗證了。

有個叫做北川悅史子的劇作家,最有名的作品就是長假了,木村拓哉飾演一個不得志的鋼琴家,為了生計只好去教鋼琴,山口智子則演一個已經過氣的模特兒,準備結婚退休卻又被男方逃婚,因為接不到幕前的工作只好轉任經紀人。他們兩個都在工作上不如意,愛情上也遇到挫折,兩個人在意外的情形下變成了室友,也譜出了一段經典的姐弟戀。

只是兩個在工作上不如意的人,竟不曾見到他們為了生活苦惱,或是說當劇情以愛情為主軸來發展,其他的支微末節有沒有演出來,似乎也沒那麼重要了;所以日劇沒有告訴你他們的錢包什麼時候見底,吃飯的時候煩惱著要選什麼來吃,月底等薪水入帳的時候他們是怎麼過的,家裡大掃除時怎麼分配公共區域,更不會讓你看到他們穿著背心短褲戴著橡皮手套蹲在廁所裡刷馬桶洗浴缸的樣子。更奇怪的是,他們似乎從來不為錢煩惱,不知道是含著金湯匙出生還是背後有人會給他們用不完的零用錢。

浪漫的情節,也就是這麼幾秒鐘幾分鐘,沒有人有那個心思時時刻刻想那些花招,除非是小說家或劇作家,而在浪漫之後,每一分每一秒的現實生活,才是愛情裡的絕大部分。

我並不是提倡浪漫無用論,畢竟兩個人相處,偶而搞點小小的不一樣的花樣,對愛情的維持是有不小的加分作用,只是我認為,好好地去經營兩個人的生活,比起想各種花招來討對方歡心,要來得重要且實際。而且這不過是個簡單且老掉牙的八股信條。

愛情,是在生活中挪出位子,讓另外一個人進住,所以它的本質,還是生活。

我突然想到一個關於道歉的故事,這個故事的主角有很多,而且幾乎每天都在發生。

男女是一對情人,女方總愛抱怨男方有時間陪朋友但沒有時間陪她,但她要出門赴朋友的約卻愛問東問西,甚至半小時就來一通查勤電話,她為了這件事已經抱怨了幾百次,但每次爭吵都是以他的甜言蜜語結尾,他總以為這樣就過了一關,但同樣的問題總在幾天後又爆發一次,直到有一天女方受不了要提出分手,他才終於為過去種種道歉,用盡各種浪漫招式讓對方原諒他,還承諾一定會改進。

這樣的故事主角或許就是你我身邊的友人,男女主角的角色可以調換,「陪朋友」這些事可以代換成其他任何的事,而故事的結局只有「從此王子和公主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和「一樣的故事不斷又不斷地重演」兩種,而每當身旁有朋友遇到這樣的事,我總是以「好馬不吃回頭草」以及「江水易改本性難移」兩句話為原則,告訴對方:「可以原諒,但不能復合。」

如果對方是誠心誠意地道歉認錯了,而又做了那麼多貼心的小動作要我原諒他,表示他真的很重視我,那麼為什麼不復合。

答案就是:浪漫是一時的。

翻翻你身旁朋友的情史,有多少在分手後哭著說:「我知道錯了,我全都會改。」而成功復合,而復合後又故態復萌的例子。

如果在失去後才後悔,那麼為何當初的抗議與爭吵不放在心上呢?

寫到這裡倒有點扯遠了,我並不是什麼愛情講師戀愛高手,沒有權利來教人如何經營一段長遠的感情,以上論述只是綜合他人經驗及自己消化吸收之後的純理論,當做參考看看就好了。

而這篇文章的真正主旨是:生活真是件困難的事。

愛情本身很簡單,兩個人互相吸引,就交往吧,其實沒什麼多大的學問,只是碰上了現實生活,什麼東西都變複雜了。

如果人生中只有戀愛這件事情,王子和公主相遇之後,只要住在漂亮的城堡裡,不吃不喝不睡,每天只要握著對方的手互看一整天,就可以活到老然後滿足地死去,那麼也不會有這麼多人搶著出書教你怎麼談戀愛了。

梁祝的故事,並不是祝英台不愛梁山伯,而是祝英台的生活裡容不下梁山伯的存在,而他們兩人又無力去改變,所以成了千古流傳的大悲劇。

兩個人之間的衝突,之有在實際相處過後,才會一點點地浮現出來,並不是看看星座排排八字,就可以說得準的;如果有爭吵,也是從生活中的小細節所產生的,除非有人想整你,不然不會一看到你的臉就無緣無故地跟你吵一架。而當你抱怨著對方給你太大壓大時,不如仔細想想壓力究竟來自何方,如果上面所說你,如果你不吃不喝不睡還能活得很快樂,那麼壓力從何而來。

陪對方赴個約,去陪那些你不熟的他的朋友吃個飯,或許要花掉你三個小時;對方生病了要花時間照顧他,說不定就得花掉你陪朋友喝個下午茶,加上看一本小說及打掃一次房間的時間;就算是遠距戀愛,講個電話聊個天也是可以耗去許多時間的。偶而幫對方跑跑腿,處理一些小事,會想要替對方分擔一些壓力,或替他做點什麼,就算是平常談話聊天,話題也都圍繞著生活中的瑣事,而少出現言情小說裡那些文謅謅的調情佳句。

但是這些生活中的細節,佔了愛情生活的大部分,日劇並不會告訴你,因為他們要跟你說的是一個愛情故事,而不是楚門秀,所以在「奉子成婚」的結局並沒有交代竹野內豐放棄了夢想中的工作機會,之後他的生活過得如何,「大和拜金女」中也不告訴你松島菜菜子放棄了嫁入豪門的機會之後,是否一輩子為此懊悔。

日劇不能演,是因為不想破壞故事的美感,但是這些被省略掉的細節,才是最真實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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詛咒

第一次與你緊緊擁抱
我已經被你完全束縛
「你將永遠屬於我」
即使你只是脫口而出

看似微笑的表情之下
殘酷的念頭正在發酵
「我已經無力掙脫」
在陷進你的陷阱之後

你掌握 我的一舉一動
你掌握 我的所有行蹤
你掌握 我的喜怒哀樂
你掌握了全部的我

你控制 我的生活習性
你控制 我的思考邏輯
你控制 我的情緒反應
被你完全控制之後
我還剩下些什麼

只是聽不到你的呼吸
我的靈魂就失去能量
「我已經中了詛咒」
能解開的人不曾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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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9日

電子產品 夠用就好

我開始使用筆記型電腦的時間算是很早了,我家在1993年替我買的第一台電腦,就是宏碁生產的筆記型電腦;在我1999年上大學那年,幾乎所有同學都帶著笨重的桌機住進宿舍,我卻帶著一台新買的筆記型電腦去學校,之後許多上台報告的場合,同學們都得先在老師準備好的電腦上設定好要用的環境,我們這組只要把我的電腦接上投影機就好了,在實際的大學生活中,常常可以感受到像這樣的方便性。

當初陪著我上大學的那台電腦,已經於兩年前正式退役了,而現在我所用的電腦,只有家裡跟公司各一台桌上型電腦,同學們每個人都有一台筆記型電腦陪著他們上山下海,下班時間或是假日時出去玩,還可以帶著筆記型電腦利用無線網路隨時上網,在這個筆記型電腦似乎已經成了個人標準的隨身配備的年代,尤其對一個資訊從業人員而言,我反而沒有隨著這個潮流去買台筆記型電腦來用。

大學時代,因為課業上的需求,以及方便性的考量,所以我選擇了筆記型電腦,開始工作後,在公司有公司配的電腦可以用,在家裡有一台等級還不錯的桌機可以用,仔細評估後,我實在沒有帶著一台電腦到處跑的需要,於是我並不考慮買台筆記型電腦。

於是我自己使用的桌上型電腦五六年才換一台,手機平均兩年換一支,而且都要等到頻頻當機才換,我沒有mp3隨身聽,只有高中時買的CD隨身聽,跟當兵時為了在部隊裡聽日文買的MD,隨身碟是四年前為了部隊業務需要自己買的128MB純隨身碟,我的PDA是為了取代手寫記事本而買的二手貨,車上放了一本地圖但暫時沒有裝GPS導航系統的打算,使用了四年的數位相機因為功能不足我的使用需求,前一陣子才換了一台新的。

我無意吹噓在這個資訊化的年代,我所擁用的電子產品有多麼少多麼舊,以生活得像個原始人來自豪,事實上我所擁有的電子產品還不少,甚至因為個人的品牌情節,高價品還佔了不小的比例,但我清楚知道我需要什麼功能的產品,對我來說電子產品沒有什麼趕流行的意義,我只要求夠用就好。

我在挑選相機時,選了一台高等級的消費機,因為以我的需求,調整各項參數的自由度越高越好,這台相機的快門、光圈、焦距等都可以手動調整,因此很符合我的需求;而近來很火熱的數位單眼被我排除在候選名單外的原因,是因為我對攝影技術並沒有多大的興趣,也沒有多餘的心力去研究比較各個鏡頭的規格及效果,或許我再貼個幾千元就能有一台入門級的數位單眼,但我知道我的需求僅此而已,所以從未考慮,買下這台相機的預算,如果說出來,應該會讓人有奢侈的感覺。

我並不是節儉的人,而是一直以來都信奉著「錢賺來就是要花」的享樂信徒。

資訊技術的進步,電子產品的推陳出新,加上商人利用廣告語言一而再再而三的洗腦,電子產品的「象徵性」、「流行性」已經慢慢超過它們本身的功能性了,我很愛看雜誌,每每看到雜誌上的新產品廣告,我是那種會盯著圖片一直大呼「好像要」的那種人,常常逛購物網站時,看到不錯的新東西時,也一定會把網址傳給朋友,然後一直叫著「看這個東西多棒呀」。但是想要並不一定要掏錢買下來,有時候這些廣告上的產品會被列到我的購物清單上,而購物清單只是記在我的腦子裡,如果是真的有需要的東西,每次有需要用到時就會想起來,過了幾個月之後,那些只是用來滿足個人購買慾及擁有慾的東西,就會自然被遺忘了。

所以即使從事的是資訊工作,每天都在吸收無數新科技新產品的資訊,但我並沒有變成一個「3C達人」,通常身上帶的東西只有PDA跟手機是要吃電的,平常騎車上班不需要也不能聽隨身聽,假日開車出門都利用車上的音響聽聽CD或廣播,在等候看病或是等人這類的空檔,我會翻翻身上帶的小說或是店內提供的雜誌,所以不需要一台PSP或GBA這樣的遊戲機來陪我,我沒有需要24小時處在有網路環境下的資訊焦慮症,如果人在外面確急需要上網找資料,我會請友人幫忙或乾脆找網咖,所以我不需要帶著筆記型電腦到處跑。

我並不是想要提倡儉約生活,或是想藉這篇文章來暗諷那些全身上下掛滿科技產品的人奢侈,只想說說我個人的價值觀罷了,在決定買下或使用一樣電子產品之前,有沒有評估它存在的必要性,真的有需要才買下他。功能再強大再炫,如果買了沒有用,也不過是個昂貴的高科技垃圾罷了。

電子產品,夠用就好。

不過在電子產品之外,我總是愛買一些不常用到的電動或手動工具,家裡有成堆用不完的電子零件跟木工材料,似乎也是種浪費。

最近有興趣的產品,一個是NDS,這個平台上出了太多我想玩的遊戲了,是該考慮買進一台來玩的時候了;另一台是日本SONY開發的電子書平台,現在只有在日本發表,還不能支援中文顯示,而且價格非常嚇人,只是省電以及類似紙張印刷的閱讀質感,對我這種有發呆的時間就會想要翻翻書,又受不了在散發奇怪光線的電子發光體上長時間閱讀的人,是個充滿吸引了的新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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