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0日

東京沒深度之旅 <二>新宿Ace Inn

這次的行程共七天六夜,扣掉自由行附的兩晚,還有四個晚上要找地方住,我對於住宿的要求不高,只要能有地方洗澡,然後能躺下來睡個覺,其實就很足夠了,價錢與交通反而是我考慮的主要因素,只是在元旦連假這段期間,許多國家都正在放長假,正是旅遊的旺季,於是當我機票開票且確定飯店日期之後,許多低價的民宿及青年旅館都已經客滿,最後我在HostelWorld網站上找到了這家新宿Ace Inn

這家Hostel分成Economy及Luxury兩種房型(其實應該說床型),價格分別是每晚3150日圓及4200日圓,我原先打算預訂12/30至1/3共四晚的Economy,但是12/31晚上太熱門了,只好少訂一晚,至於少掉的那一晚,不要睡就好了嘛!於是我在出發前,至少寫了兩封信,確認這三晚的訂房,以及沒有住宿那天寄放行李的問題。

到達日本成田機場後,從機場搭乘華航免費招待的利木津巴士,在新宿西口下車,轉乘都營地鐵新宿線來到距離新宿兩站的曙橋站,出了地鐵站出口左轉,馬上就看見Ace Inn的招牌。

因為距離地鐵站近,而且到新宿只有兩站的距離,以價錢與交通方便程度而言,算是非常划算的住宿地點,雖然新宿線比較沒那麼方便,經過的轉乘站也少,只要步行約十分鐘就可以到達四谷三丁目站,可以從這裡搭乘方便許多的丸之內線。

Ace Inn是一棟地上十層地下一層的大樓,扣掉二、三樓是其他公司的辦公室,其他樓層都是屬於這個Hostel的一部分,一樓是大廳及公共電腦,在大廳要脫掉鞋子,Ace Inn有提供拖鞋讓客人使用,如果不放心把鞋子寄放在鞋櫃也可以自己帶上樓;四樓到八樓是客房,九樓是交誼廳,有電視、DVD,聽說還有Wii可以玩,只是我沒看到有人在玩就是了,十樓也是共用空間,且會不定期在此舉辦活動,不過我還沒上到十樓過,因為客房內禁止飲食,所以要吃東西只能在一樓及九、十樓的公共空間,地下一樓是男女分開的淋浴間及洗衣機,而無線網路則是整棟都有,所以每天晚上我幾乎都是窩在床上邊整理東西邊上網。

在Check in的時候,會拿到一把置物櫃鑰匙,上面寫著床位及置物櫃編號,床位還算寬敞,要擠下兩個人大概也不成問題,床邊只有一盞夜燈,沒有附插座,要用到電時要使用在房間角落的插座,每個床位都有簾子可以拉上,所以不怕睡相會被別人看光光;置物櫃空間不大,大概只夠放幾套換洗衣物,附有兩支衣架可以掛衣服,像是旅行袋或旅行箱比較大件的行李,可以放在置物櫃旁的地板或是架子上,而大部分的隨身行李,我是直接堆在床上陪我一起睡。

每層樓都有廁所及洗手台,在男女合宿的樓層,有幾間廁所的門口會貼上女性專用的標語,另外有一間備有免治馬桶座,不但可以在上完廁所後把屁屁沖乾淨,在冷呼呼的冬天也不用忍受和馬桶蓋接觸那一瞬間的寒冷;洗澡要到地下一樓,熱水是要錢的,十分鐘100日圓,另外還有風呂(泡澡),每次好像是400日圓,洗衣機是每次100日圓,烘衣機則是半小時100日圓,櫃臺有賣洗衣粉,每包50日圓。

這裡住宿的大部分是國外背包客,除了英文之外,我還聽見法文及其他不知名似乎是東歐的語言,不過房客間互相交談大多都是用英文,所以能聽見各個不同腔調的英文,雖然住在Hostel是個認識來自各地朋友的好機會,但是英文蹩腳加上生性害羞,看見一伙人在共用空間裡喝酒聊天時,我也不知道該怎麼插進他們,只是東方人面孔的我,很自然就被當成了日本人,有個男生在用現學現賣的日文把妹的時候,一邊一個音一個音教著兩個金髮妹講新年快樂,一邊看著我希望我能給他什麼反應呢。

知道我是台灣人的,大概就只有這裡的工作人員了吧,我在1/1下午第二次Check in的時候,向櫃檯小姐報出了我的名字,小姐的回答竟然是:「你可以說中文」,還順便問了我「你是中國人嗎?」我只回答了:「我是台灣來的」,自以為高明地避掉了這個尷尬的問題。

Ace Inn的附近並不熱鬧,出了大門唯一看得到的便利商店竟然比地鐵站還遠,還有一間松屋及藥房,大概步行三分鐘有一間郵局,至於超市的話,我只知道從四谷三丁目站走回來的路上會經過一家,不過在Hostel內設有飲料及啤酒販賣機,如果只是想喝點東西的話,是不用跑出門的啦。

因為合宿的關係,其實心裡難免會有點擔心,房客來自四面八方,水準難免會參差不齊,好險住了三個晚上是沒有掉什麼東西,只是在第二次Check in的時候,本來應該整理過的床位上,竟然擺著一瓶喝到一半的啤酒,還有某天下午一男一女擠在同一個床位,拉起簾子在裡面竊竊私語,其他也沒什麼特殊狀況了。

雖然設備不算豪華,但至少乾淨堪用,而且交通方便,離新宿又超級近,以這樣低的價錢而言,是滿值得推薦的一家Hostel。還有在這種地方投宿時,不但要注意在房裡別吵鬧,打擾到別人休息,離開時也別忘了把被單床套拆下來,交給工作人員清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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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沒深度之旅 <一>出發之前

這一次的東京行,早在八個月前就有構想,事前計劃了三個月,說是計劃,除了訂機票跟安排落腳處之外,也只是安排一下電車該怎麼搭罷了,至於此行的目的,除了想換個地方試試不同的跨年體驗之外,就是瘋狂地逛街買東西了,所以稱為沒深度之旅可是一點都不為過呀。

所以硬要說的話,連續三個月不出門玩樂、不逛街、不買東西,也算是行前準備的一部分了吧。

今年因為景氣關係,海外旅遊市場似乎沒那麼熱絡,加上日幣飆漲,日本線的情況更是雪上加霜,託此之福,在旅遊展上可以撿到很大的折扣,另一方面,在預算上就得嚴格控制了,所以日幣換得不多,且一直期待在行程的那幾天匯率可以低一些,這樣刷卡結算後也能少一些。

另外安排了獅子王音樂劇以及三鷹吉卜力美術館,購票上都遇到了一點小小的狀況。

吉卜力美術館的門票,原本是想要用旅行社自由行的十元加購買的,但是我指定的日期已經預約額滿了,於是只好換成Tokyo Cityview的門票(旅行社本來是要幫我把票價扣在自由行售價上),吉卜力就另覓他法了;好不容易等到日本方面的票卷預約開放日,竟然得知,在旅行社的網站上還有門票,得到消息的當下馬上就到網站上去訂票,但是連續兩次都刷卡失敗,在擔心票很快就會賣完的情況之下,馬上請在日本的朋友幫我去LOWSON購買,當然是順利買到了,只是可惜已經買不到最早的入場場次了。過了幾天,我在查詢信用卡刷卡記錄的時候,竟然查到兩筆440元的消費,這剛好是旅行社賣的門票加郵寄費用的金額,隔天上班時間,我馬上去電旅行社,詢問這兩筆消費的狀況,旅行社的回覆是有扣款成功,不過幸好票都還沒有寄出,我馬上請他們取消這兩筆訂購並刷退。

終於,在朋友回到台灣的時候,我拿到了吉卜力美術館的預售票。

再來就是要訂獅子王的門票了,獅子王在日本是由四季劇團負責公演,因為是長期公演,所以票價很便宜,全票一張只要3150日圓起,學生票另有優惠,不過因為我太晚訂票,最低票價只剩6300了。

網站裡有中、英、日、韓四個版本的訂票指南,首先我先看了日文版的,因為票卷是用郵寄的,所以要填寫詳細的地址,於是郵遞區號、都道縣府、地址跟電話幾個必要欄位,因為我實在沒有東西可以填,所以沒辦法用這個方式訂票;再來看了一下中文版的訂票指南,雖然簡體字對我而言比日文還難懂,中文版提供了另一個訂票的表單,似乎是把資料填一填送出去後,他們會在隔天打電話來確認並完成購票程序,當我把資料填寫完,只空了一格「需發票者請填寫發票抬頭」,送出時竟然又因為這個發票抬頭的欄位而無法完成購票;最後我看了英文版的訂票指南,雖然英文程度很差,但是至少看得懂幾個要點,英文版連結到的訂票網頁跟日文版國內訂票網頁是同一個,說明中寫著在地址的地方用英文填寫,然後寄信告知是從海外訂票的,他們就不會把票寄出,而是當天櫃臺領票,於是我用這種方式順利訂票成功,並且在隔天收到了回信,告知領票時的注意事項,只是我用日文寄出的信為什麼回信時變成簡體中文啦!

然後大概排了行程、預約機場巴士、換好日幣,終於到了出發當天,五點不到就起床,出門趕早上第一班捷運,往機場出發,準備開始七天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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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1日

即使只是小小的良善

我很容易信任人,儘量這個時代充滿了謊言,即使常常為此吃虧,我還是很容易信任人,與其說是學不乖,倒不如說我不想學乖。

我有自己貫徹的一套理念,像是想聽音樂就買CD、儘量不喝瓶裝飲料等,我的每個行為都有理由,這些理由有個共通點,就是我相信這樣子可以讓這個世界更好。我要求自己做到,只要是自己認為是良善的事,雖然口才不好,也沒有很大的影響力,無法去說服任何人認同我的信仰,因為我也固執到很難有人能說服我,同時也固執地相信,至少世界上有我一個人在默默做著我認為對的事,即使效果有限,但這個世界也會越變越美好的。

所以就算常被人佔便宜,常在人際關係中吃虧,但我還是很容易信任人,因為這個社會已經充滿太多猜忌了,只要我一廂情願的信任,能帶來一點人與人之間的小小溫暖,我就會繼續固執地堅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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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3日

誰的權利?誰在乎

我從一個新聞事件說起吧。

一位台灣省野鳥攝影學會的前理事長,因為不滿他的相片被另一位部落客所引用,於是提出告訴,但結果卻是敗訴,反而吃上了誣告官司。其實這位前理事長已有多次的訴訟紀錄,都是關於他的攝影作品被盜用,違反著作權法的告訴,多件案子中有贏有輸,也有一件誣告官司已被判刑,但是大部分的狀況,都是庭外和解後撤回告訴,他也靠著打官司,替自己賺進了不少和解金。

他的相片是否有和解金那麼值錢,如果他將相片視為「攝影作品」,有「藝術創作」的成分的話,是很難判定其價值的,但是他擁有相片的著作權,這點無庸置疑。只是在網路發達的現在,即使沒辦法拿到相片的原始檔案(或底片),要取得相片的副本(檔案)卻是十分容易的,既然不能避免自己的作品被網友任意流傳,許多人會在相片上加上浮水印、簽名等,不論檔案怎麼流通,至少都可以藉此方法來宣告相片的著作權。而在網路上引用他人作品的規則,在網友間有個默契,一是告知,除非原作者有明言可任意轉載,或是禁止轉載,否則在大部分的情況下,都會在告知原作者的之後再轉載;二是附上原作者的資訊,不管是網路代號、姓名,只要能讓人知道該作品的著作權屬於誰就行了,在自己的相片上加上浮水印或簽名,便是這種方法。

網路上盜圖的情況很多,尤其是在拍賣上,許多人不會自己拍商品照,或是拍不出好看的商品照,就會找現成的相片來使用,只要被抓到盜圖,網友們都會大加躂伐,但是在賞鳥協會前理事的案例裡,網友卻反常地都站到另外一邊來了,只因為這位理事長一直用同樣的方法,已讓人有故意以這種方法斂財的感覺,每當這個理事長的新聞又出現,總是引來噓聲不斷。

只是同樣是引用,文章的非法引用似乎就比較不另人這麼在意,如果常收到大量轉寄文章的人,有空可以注意一下,有多少比例的轉載文章有附上原作者名字或是文章出處。我曾經看到自己的文章被轉寄,雖然對於自己寫出來的東西也有被轉載的價值而開心,但是如果轉載的人,能夠在文章後面附上原文出處的連結,讓我能從Blog的流量裡更直接地感覺到有很多人在看我的文章,那麼我會更開心。

文章的引用限制,在屬於小眾的BBS上,竟然執行地十分嚴格,只要一被發現有人未經同意引用、轉載他人的文章,一定是馬上被刪除並處分,相對地在Web介面的網際網路上,大部分的人對於這樣的行為反而很不在意。

上個月中,有位日本女優來台灣玩,在他的Blog上寫下了簡短的遊記,後來在一個很大的討論區,有個人發了一個主題,說這位女優來台灣玩,並且將Blog上的文章及相片,一字不漏地貼在討論區上,但似乎所有的人都沒發現,都很興奮地討論起這位女優的事,我在討論串下發言,指出這樣的行為是不是不太好,有兩個人回應Blog本來就是寫給別人看的,有一個人同意不該完全複製貼上,然後就再也沒人對這件事表達過意見,又回到這位女優來台的歡樂話題上。

事後我想了很久,為什麼一個平常應該會引起反感的動作,這次竟然完全被忽視,是因為文章被轉載的人是日本人,不會沒事來看這個論壇,或是因為他是公眾人物,被這樣轉載理所當然,或是因為流水帳的文章沒什麼價值,就算四處轉載也無傷大雅呢?他是不是要出面喊個話,說這樣的行為讓他感到很不被尊重,然後網友們的批評聲浪才會出現,逼迫發起主題的人把這段不適合的引用內容刪除?

或許是在大部分的時候,除了權利被侵犯的人,或是感到不被尊重的人,才會在乎自己的權利,而在他沒有為維護自己的權利而出聲之前,其他人對於任何不適當的行為,都會自動視為理所當然吧。

那麼就更讓我搞不清楚了,一個名為MUST(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的組織,竟然會為了其他音樂創作人的著作權,而主動對在公開場合播放版權音樂的人(或商店、公司)收取權利金,並對沒有繳交權利金者提出告訴,雖然他們聲稱是為了維護其會員的權利,但似乎也有點熱心過頭了,或是他們根本不在乎誰的權利,關心的只有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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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31日

來動手做個紀念品吧

在沖繩的最後幾天,幾乎都在逛街買東西,當然免不了會想一下要帶些什麼回國當紀念品。

在逛了一堆名產特產店後,挑了一些便宜又特別(可能也沒多特別....)的東西,回來準備送人,但是也想到對於一些比較特別的朋友,如果送的是很平凡普通的禮物,或許對方也是會感念我的心意,但是我自己對於送出去的東西太普通的事,一定會十分介意。

於是我多挑了幾樣東西,回台灣後手工做了三份禮物:

材料是星砂、當地特色的小吊飾、後車站買的塑膠盒,以及自己拍的風景照。

雖然也不是多貴重的東西,但可是注入了我滿滿的心意呢,而且全世界只有這三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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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5日

在世界中心呼喊「愛」

2004年上映的電影「在世界中心呼喊愛」,騙了不少人的眼淚,日劇版也緊接著在台灣播出,雖然劇情十分八股,但是的確掀起了一股喊愛風。

而向來愛惡搞知名作品的日本AV界,當然不會放過這麼高人氣的作品,於是在AV女優長瀨愛引退時,替她做了一部網路特集-世界の中心で、「愛」!とさけぶ

這個特集的的名字,完完全全是惡搞在世界中心呼喊愛的日文原名-世界の中心で、愛をさけぶ,只是把助詞「を」換成了「と」,並且在「愛」這個字上加了引號跟驚嘆號來強調。

助詞在日文中十分重要,不小心用錯可能就會讓整個句子的意思不對,這個例子就巧妙地運用這個特性。「を」是用來接在動詞作用的受詞之後,後面接著要對這個受詞做的動作,但是打人就會變成「人を打」(當然這不是日文,只是舉個例),在電影的最後,男主角帶著未婚妻來到世界的中心,呼喊著已經逝去的那段愛情,所以是「愛をさけぶ」;而「と」是用在說話、引用之類的時候,例如「他說:這篇文章好無聊」就會表示成「這篇文章好無聊と他說」(當然這還是舉例),因此「愛とさけぶ」就是用嘴巴,大聲叫出「愛」這個字的意思,如果電影片名變成了世界の中心で、愛とさけぶ,那麼在電影的結局就會看到男主角在世界的中心,像個白痴般地一直喊著「愛!愛!愛....」。

而這家AV公司,只更動了一個小小的助詞,就巧妙地惡搞了這部當紅的電影,同時也讓AV迷們,在想起長瀨愛時,會記得跑到世界的中心去呼喊「(長瀨)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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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30日

休刊半年了

不知道在這個幾乎什麼都已經電子化的時代,還有什麼人會熱衷於看雜誌。

我指的看雜誌,是把書捧起來,從發行人的話、總編輯的話開始一頁頁往下翻。

不一定每一本拿到手上的雜誌,我都會很認真地把它一頁頁翻完,但是像發行人的話這種版面,我通常會一字不漏地讀完。

有時候很好奇,這些人怎麼有辦法每個月(或每週)都去擠出一些東西來跟讀者分享,雖然篇幅不很長,但是要從自己生活中的小事發想,要與雜誌內容有關,而且還是對著不知道是何方神聖的讀者碎碎唸,還得定時交稿,對我這種老是想不出能寫些什麼東西的人,是完全不敢想像的境界。

是的,距離上一次更新Blog,已經過了將近半年了,這半年來我可沒有白活,看了不少電影、動畫以及一點點日劇,沒事還會租漫畫回家打發一點時間,也有機會出去旅行,工作上可是前所未有的忙,怎麼看都是豐富且充實的生活,但是我卻沒有來這裡寫下半個字。

如果只是以流水帳的型式記錄一下每天忙到翻掉的心情,那麼這半年來一定是我最多產的一段時間。但自從在許多年前的某一天,我發誓要讓我的Blog成為一個有內容的地方,再也不會發表一些三言兩語能道盡的生活瑣事之後,每次發表一篇文章,至少都要半個小時以上的時間,而且思緒還必需專注在這篇文章;在這半年裡,雖然沒有什麼值得大書特書的事情,但是可以讓我好好寫成一篇文章的小事倒也不少,只是一直找不到能完全專心寫作的時間機會,就算能抽出這樣一段時間,卻又沒有動筆的心情,所以就荒廢了這麼一些時間。

因為要靈感、情緒、時間齊備,我才有辦法好好地寫下一篇文章,所以我註定當不了倪匡、古龍這類多產的大作家,就連每天可以花上幾千字來記錄自己生活瑣事的部落客,也是我不能及的領域。

前一陣子還和朋友一面討論一面佩服,為什麼有些人光是每天的日記就能寫個好幾頁,想我國中時被老師要求每天寫日記,也不過是每天用日記本寫滿兩頁,大概五百字的作文罷了,如果現在這麼要求我的話,大概能進步到用每天一千兩百字,標準的四段式作文來寫一篇日記吧,相比之下,可以每天依照三餐發個至少千字的日記,睡前還有一篇每日總回顧,如果是比較多事的一天,還可以隨機加個下午餐或是宵夜場,這些人的精彩生活在我這種凡夫俗子的眼中,可是既嚮往又難以想像的。

總之,我並不是多產的寫手,而在每個人都有Blog的現代,我也生不出什麼精彩的文章,也不會畫可愛的圖,去吸引別人每天都晃過來看看有沒有新文章,我只能儘量去寫出一些有內容的東西,就算沒什麼主題又分佈在各個完全不相干的領域裡,也希望寫出能讓什麼人有共嗚的文章,即使本Blog的訂閱人數永遠只有兩個人,留言板永遠沒有新留言,但是我總能從其他的管道收到一些人的訊息,關於喜歡我的文章、對我發表的內容有興趣,甚至還有被轉載的價值,這樣子就很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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